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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合同》及相关风险揭示书部分条款等相关事项的公告

日期:2020/07/24 字号【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融资融券业务发展和信用账户交易创业板股票需要,我公司对《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合同》、《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和《科创板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并新增了《创业板融资融券交易重要事项告知书》(详见附件),我司将自2020730日(含当日)起按修订后的合同及风险揭示书内容执行,现予公告。

若您对本次修订内容有异议,您可于2020724日至2020729日以书面方式向开户营业部提出。在此期间未按照上述方式提出异议的,则视为您认可本次合同修改或增补的内容,合同内容自动生效;如您对所修改或增补的内容提出异议,则可按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如您提出异议又未解除合同的,则视为您认可合同修改或增补的内容,并按修改或增补后的合同内容执行。

同时,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对于428日前已具备创业板权限的存量信用客户应按明示参与原则揭示创业板融资融券交易风险,并由客户自行决定是否继续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客户选择不再参与的,券商不得为客户新开创业板融资融券合约。该要求将自注册制创业板开市之日起执行,如您属于以上存量信用客户,请您本人尽快通过我司APP“业务办理-创业板权限开通”页面进行阅读,并自行选择是否开通信用账户的注册制创业板权限,明确作出是否继续参与创业板融资融券交易的决定;或尽快联系营业部办理。

若有疑问,请您与开户营业部联系。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4日

融资融券合同、融资融券风险揭示书及科创板融资融券风险揭示书及创业板告知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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