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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投资者教育基础知识介绍

日期:2024/09/06 字号【

一、融资融券是什么

1概念

融资融券交易,又称“信用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或借入证券并卖出的行为。

投资者以其信用账户的资金和证券为担保,在信用账户内发生的交易行为,区别于普通股票买卖,融资融券交易自带杠杆属性

2交易模式介绍

融资融券交易,包括“融资交易”和“融券交易”两种交易模式。

1)融资交易,即投资者以其信用账户的资金和证券为担保,向证券公司申请融资买入,证券公司在与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时为投资者垫付资金,完成证券交易的行为。

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资买入证券,投资者偿还融资欠款,证券公司收取融资利息。

客户融资买入证券的资金不会转入投资者信用账户,融资买入以委托成交后的证券体现在客户信用证券账户持仓内。

投资者可通过“融资买入”提升账户利用率,同时不影响自有证券交易。

【举例】投资者看多市场、但没有多余资金继续买入证券时,可通过将持仓股票提交给证券公司做担保,借入部分资金进行证券买入,实现投资规模放大。

2)融券交易,即投资者以其信用账户的资金和证券为担保,向证券公司申请融券卖出,证券公司在与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交收时为投资者垫付证券,完成证券交易的行为。

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券并卖出,投资者偿还融券负债,证券公司收取融券费用。

客户融券卖出的证券不会转入投资者信用账户,融券卖出以委托成交后的资金体现在客户信用账户内。该资金偿还融券负债前,除交易所规定范围不得另做他用。

投资者可通过“融券卖出”,锁定持仓成本,对冲持仓风险。

【举例】投资者长期持有股票A,预期证券价格下行时,可融券卖出A、获得现金,锁定成本;股票下跌时,客户可在低点买入对应数量的股票、偿还融券负债。

如,投资者长期持有股票A共计1万股,现价格为10元/股,预期股票A价格下行,(不考虑交易手续费、融资利息、融券费用等,不考虑集中度管控)

1)投资者可融券卖出1万股股票A,获得10万元现金,形成一笔负债1万股的融券合约;

2)股票A股价下跌至8元/股,投资者可买入1万股同等数量股票A,花费8万元,偿还融券负债,合约了结,客户对冲持股风险的同时,获得2万元的收益。

3特点

1)期限灵活,随借随还;

2)双向交易,交易策略丰富;

3)融资买入的证券市值可合并计算,增加新股申购额度。

总结:融资融券交易自2010年正式加入资本市场,已经变成一项基础交易工具。而融资融券的杠杆也有双面性,放大投资收益的同时也放大了风险,投资者需全面了解融资融券知识和交易规则,进而规避风险、合理利用融资融券实现投资策略。

二、融资融券交易与普通账户交易有什么区别

普通证券交易

融资融券交易

保证金要求

买卖证券必须事先有全额的资金

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后可以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或证券

杠杆效应

交易范围

所有上市证券

普通买卖在担保品范围内交易;融资融券买卖在标的证券范围内交易

交易费用

佣金、印花税、过户费

佣金、印花税、过户费

如有合约存续,还存在融资利息、融券费用、违约金、罚息等

交易期限

无限制

单笔合约期限不超过180天;符合条件的客户可申请展期

交易风险

本金损失风险

除具有普通证券交易所有的风险以外,存在收益与损失同时放大及强制平仓的风险

三、怎么开通融资融券账户

1普通投资者业务参与基本条件

交易经验:从事证券交易时间半年及以上(通过中国登记结算查询的全市场交易经验合并计算)。

资产规模:普通账户内最近20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50万元及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现金,符合要求的股票、基金、债券等)。

适当性评估结果:融资融券业务及相关服务属于R4级(中高风险)服务,证券公司将在了解投资者的基础上,对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认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及评估有效期限。按照适当性相关要求,专业投资者或风险承受能力为C4级(积极型)或C5(激进型)的普通投资者,可以参与到融资融券业务及相关服务。

其他要求:普通账户为规范账户,且为实名账户;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禁止或限制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情形;监管部门关于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要求等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2授信额度

证券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以投资者资产估值结果和信用等级为主要依据,给予投资者授信额度,融资、融券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投资者授信额度上限。

【提示】有业务需求的投资者,建议提前联系您的投顾或开户营业部,确认是否已满足融资融券业务申请条件,并做好业务办理时间和材料安排。

四、融资融券业务风险揭示

1杠杆风险

融资融券交易能为投资者在自有规模基础上提供一定比例的财务杠杆,扩大交易规模。若投资判断失误,投资者有承受亏损放大的可能。

2信用违约风险

投资者如在融资融券业务中出现违约情形,可能影响其在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征信记录,并对其造成损失。

3强制平仓风险

融资融券交易中,投资者与证券公司之间还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若出现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未按约定期限偿还债务、维持担保比例低于约定值等情形,且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追加担保物,将面临被证券公司强制平仓的风险。若信用账户中的资产被强制平仓后仍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投资者还将面临被债权追索的风险。

4其他交易提示

投资者应如实向本公司申报其所有关联方及其持有的限售股票(包括解除和未解除限售股票),其持有的股票是否有承诺的持有期限等相关信息,并当其关联方信息变更时及时向本公司更新相关信息。

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风险等级动态调整后,投资者分类分级情况与融资融券业务及相关服务的风险等级不匹配时,融资买入、融券卖出、额度调增等业务权限可能因此受到限制。

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期间,由于监管要求、风险控制、本公司业务需要等制定或调整的交易监控指标,存在超过交易监控指标时投资者信用账户受到交易限制的可能,由此可能会导致投资者的融资融券交易无法按照预期进行。

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由于本公司对投资者信用账户集中度控制等原因,存在投资者不能在信用账户中进行证券增仓的可能,由此可能会导致投资者的融资融券交易无法按照预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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