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银证券
客服热线:956026、4006208888
首页/公司业务/个人金融/信用业务/转融通/业务信息

转融通出借业务规则简介

日期:2024/09/06 字号【

出借人范围

是指经向证券交易所报备,在转融通业务中通过公司交易单元向证券金融公司出借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并按约定费率收取相应费用的、没有独立交易单元的投资者。

出借人资质

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资者,可以成为证券出借交易的出借人:

1、熟悉证券出借交易相关规则,了解证券出借交易风险特性,具备相应风险承受能力,确保投资者分类或风险承受能力分级情况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等级相匹配,符合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相关要求;

2、不存在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证券交易所、证券金融公司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参与证券出借交易的情形;

3、最近三年内没有与证券交易相关的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证券交易所、证券金融公司及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出借业务风险揭示

出借人在出借证券之前应充分评估各种风险,并自行承担证券及其相应权益补偿不能归还和借券费用不能支付等不利后果,并接受适当性评估。

出借人资格的取得

客户填写《转融通业务申请表(出借人)》并签署《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风险揭示书》。公司审核客户参与证券出借交易的资质,审核通过后,与符合条件的客户签署《转融通证券出借委托代理协议》。

上一篇